[译]艺术和设计的差异 (2)

Tag: 用户体验, 视觉设计cnscorpio @ 23:12 14-10-2009

原文:The Difference Between Art and Design

3. 品味“决定”艺术作品的好坏,设计的好坏则来自主观意见

我们在鉴赏艺术作品时,用看法来表达当时的感觉,而你的品味则会左右你的看法。

以一个有远见的现代艺术推崇者看来,入围1999年Turner Prize 的Tracey Emin 的作品《My Bed》,表达的可能就是这样一种艺术高度。

当然,在传统艺术追随者眼中,那更像是一种对主流的侮辱。这又回到了我们关于诠释的观点,但相对于从某件作品获取的信息,品味—更多的是与人们的特定喜好有关。

设计师做设计时,会多少从自己的品味出发,但好坏设计的不同点在何处,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不合你口味的设计仍然可能是一个成功的设计。如果它能达成预期目标、让人理解,并能帮助人们去完成一些事情,那么主观上好与坏都不是问题了。

我们可以继续讨论这个问题,但更希望你已经理解其中蕴含的基本原则。

4. 艺术创作需要天赋,设计工作讲的是技巧

那么怎么看待创作者的能力呢?

很多时候,艺术家有着与生俱来的能力。当然,从他们年幼开始,就在不断的通过素描、绘画、雕刻和实战来提高他们的能力。

但艺术家的真正价值在于他们与生俱来的天赋。这里有一句拗口的话:出众的艺术家一定具有创作技巧和经验,而反过来,则不其然。

设计工作,确实是一种可以通过教学而掌握的技能。你不必成为一个伟大的艺术家或者一个伟大的设计师,你需要的仅仅是达成这个设计工作的原始目标。

世界上最受人尊敬的设计师们最为人所知的,是他们追求极致简约的风格。他们不会使用过多的颜色或者质感,他们更专注于字体和模块的大小、定位以及留白,而所有这些都可以通过学习掌握,与天赋无关。

5. 好的艺术作品传递给每个人的信息都是不一样的,好的设计传递同一个信息给所有人

这个确实是关乎“理解”和“诠释”的另一个观点。但如果希望从本文收获些什么,那么我希望你能记住这一句。

许多设计师自认为自己是艺术家,因为他们创作了一些具有视觉吸引力的、引以为豪的让人挂起来欣赏的作品。

但如果一件视觉作品是为了完成一个特定的任务或者表达某个特殊的信息时,无论它是多么漂亮,都不能算是艺术作品。因为它只是一种互动方式,简单来说就是一个传递信息的窗口。

很少有艺术家称自己为设计师,因为他们似乎更能参悟其中的差异。艺术家不会为了卖或者推销自己的作品而创作。他们创作艺术作品更多是一种内在性灵的流露,所以它们能够被欣赏。而对于传达的信息,与其说是一个实在的东西,不如说是一种感觉。

你怎么想呢?

7 Responses to “[译]艺术和设计的差异 (2)”

  1. Villiamin says:

    完美的设计,当他给人的主观感受以及实用性多方面因素十分出色,并被大多数人接受的时候,就可以算是艺术品了。例如苹果电脑,例如蔡司镜头……

  2. 8thmouse says:

    艺术也是信息的传达,也是有其目的的。
    两者没有那么水火不相容,只不过现在看起来设计更功利化而已。
    设计的完全工具化是一个极端。
    我反而认为设计在自己的限制范围内,应该尽量向艺术去靠拢。
    戴着枷锁的舞蹈,其本质也是舞蹈。
    不能因为有一些忽略本质的糟糕设计就完全否定设计中的艺术元素。

  3. dongdong says:

    一千个人眼里一千个哈姆雷特

  4. webDesign says:

    设计中要有艺术,但不能是纯粹的艺术…

  5. 凉爽 says:

    我忍不住这种浪费生命的观点过来回一个。
    我知道你想表达的是鉴赏艺术和实用艺术间的区别。
    艺术是对某种美感的称呼,设计是一种动作,区分这两者的差异是多么搞笑的事。。。

  6. 瘦牛牛 says:

    设计师是艺术家和普通用户大众的桥梁,设计师既要能够理解艺术又要能够掌握普通大众的需求,要具备把抽象的艺术转变为被普通大众所接受的东西。 所以说设计师更加具有挑战性

  7. compare pravachol to lipitor cholestrol drugs says:

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