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艺术和设计的差异 (1)
原文:The Difference Between Art and Design
“到底是什么将艺术和设计分开的?”这样一个话题听起来费解,长时间以来, 也已经被讨论过无数次。
艺术家和设计师都是通过共通的知识和素养来创造视觉作品,但他们的目的却是完 全不同的。
部分设计师认为自己是艺术家,却很少有艺术家会认为自己是设计师。
那么,艺术和设计的真正差异在那里呢?接下来,让我们研究和对比一下他们之间的主要原则。
这篇文章并不是一个明确的教程,只是一个讨论的引子,让我们带着开放的心态开始吧。
1、好的艺术作品给你启发,而优秀的设计能帮助你完成某个任务
也许,我们都同意的观点是:艺术和设计的最根本差异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
通常情况下,一件艺术作品创作的开始,都是虚无的,有的可能仅仅是一副空白画布。一件艺术作品,源于创作者发自内心深处的一个观点、一个感觉或一个思考片段。
他们创造艺术是为了分享他们的感觉,让欣赏者去发散,从中悟到点什么,抑或得到一些这样那样的启发。
当今最最知名(或者说成功)的艺术作品,无一例外的,都在艺术家和观众之间建立了强大的情感纽带。
相反的,当设计师决定了去设计一个新的东西,他们通常已经有了一个明确的出发点,可能是一个消息、一个图像、一个想法或一个行动。
设计师的工作并不是去发明什么新的事物,而是带着目标将已经存在的东西很好的联系起来,传达设计的目的。
这个目的通常是引导或者说触动用户去做点什么:购买商品、使用服务、访问一个地址或者了解信息。最成功的设计,应该是那些能够最有效的传达信息和激发用户去完成某个任务的设计。
2、好的艺术作品是诠释,而漂亮的设计是理解
艺术和设计的另一个差异在于:他们各自的受众是如何看待、消化传递出来的信息的。
当一名艺术家表达了一个观点或者一丝情感时,你不能说他们的含义是单一的。
艺术作品通过不同的方式、点面与人产生共鸣,就如一千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一样。
多年来,达芬奇的蒙娜丽莎被无数次的诠释和讨论着。她为什么微笑呢?科学家说,这是你的周边视觉给你造成的一种错觉;浪漫主义者说,她,正沉浸在爱河中;无神论者说,没有任何理由。他们说的都没错。
设计,则是恰恰相反的。很多人会说:如果一个设计能够被诠释、解释的话,从本质上就是失败的。
设计的根本目的就是去传达一个信息,然后帮助用户去完成某样事情。
如果你的设计传达的信息比你预期的还要多,而用户或者说浏览者做的事情是基于其他含义的,那就说明你连需求都没有明确。
能够让用户、浏览者领会设计师所表达的确切信息的设计,才是一个好的设计。
PS:未完,待续


九月 24th, 2009 at 11:27
艺术是关于自身,设计是关于他人
九月 24th, 2009 at 21:17
艺术是诠释,设计是传达。
九月 24th, 2009 at 22:01
很简单,设计是给别人用的,艺术是给自己看得
九月 25th, 2009 at 08:39
翻译国外的资料,不仅仅是字面上的解释,也希望有一个理解的过程。
实话实说,本文没看懂,虽然都是汉字,我实在不能理解。
比如第一标题
1、好的艺术作品给你启发,而优秀的设计给能激发你
什么叫“给能激发你”? 正文有错误可以理解 标题有错误 简直不可饶恕
“艺术”在汉语里是名词,而“设计”既可以当作名词也可以当作动词
或者本身的标题就应该是“艺术创作与设计的差异” 是否能好些呢?
在回到这篇文章的原意,作者可能是想表达:“艺术创作是给人以享受和启迪,而设计是帮助人们完成某些任务”
我也不知道我理解的正确不正确,反正就囫囵吞枣的理解的,因为这篇文章翻译的实在太。。。。
或者翻译者自身还没有完全理解吧
九月 25th, 2009 at 09:10
@大仙Hozin
哈哈,谢谢指点,翻译的不多,本人水平也有限,对于某些地方思量了,掂量了很久也没找到好的词汇,所以错误在所难免,但绝对没有敷衍的意思。
翻译的要求是“信 达 雅”,我是尽量做到“信”,且争取能够“达”,老兄说的极是,还望以后多指点。
九月 25th, 2009 at 09:11
个人感觉,如果只是翻译表面的、字面的意思,而没有去深刻领悟文章的本质意义所在,还不如不翻译,直接鼓励大家去读英文原文,那样或许更容易让读者去深入理解文章的本质所在。
好的文章,推荐给大家是好事,翻译出来更是值得称赞的。但是如果不能把握住文章的本质和里面的内涵,还是不建议直接翻译,大体写个摘要,直接把英文原文推荐给大家或许更好。
我在我的blog上面也推荐了好些国外的文章,当初也有翻译的冲动,但是每每翻译出来却发现离文章本意想去甚远,或者有误人子弟的地方。So,只做推荐,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把主动权和理解权交给网友自己来吧。
九月 25th, 2009 at 16:15
艺术是没有目的性的,设计是带有目的性的.
九月 25th, 2009 at 17:15
俺不认为艺术是没有目的性的;俺认同艺术是诠释,设计是传达。
同时,俺也不认为“设计是给别人用的,艺术是给自己看得。”
或者这么说,设计是可以给别人用的,艺术可以是给自己看的。
个人看法,呵呵。
九月 25th, 2009 at 17:47
偶个人的观点是:艺术,就是作者个人思想的表现和传达,表现手法自由无拘无束。设计,是一门“综合学科”,包括对特定的用户群体,特定的使用背景,特定的文化情感,特定的技术实现等等进行分析和视觉表现及内容传达。
十二月 11th, 2009 at 17:18
作者所作的这种区分,一定会让我们的设计师们叫屈。
而在实际工作中,在招聘设计师时,我们常常希望应聘者既是艺术家,又是设计师。
招聘者其实都犯了错误。或许有兼艺术家和设计师于一身的高人,但一定是少数,少到我们难得一见。
我觉得艺术家和设计师都应该具有一种能力——审美能力。
我不是设计师,也不是艺术家,但是我有审美能力,我的角度不同而已。
如果设计师没有基本的审美能力,空有满腹的技巧,称其为设计师,实在算是很恭维了。
十二月 12th, 2009 at 00:03
@cniso
恩,你从这个角度分析的不错,审美能力的确是一种基本素质。
五月 31st, 2010 at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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